被列入世界遺產就等於保證了源源不絕的資金與觀光所帶來的大量外匯,為當地提供的就業機會以及當地的硬體的改善等。但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選出世界遺產的目的並非是在於為了觀光,而是要結合國際的力量來保存這些脆弱的古文物與自然景觀。在列入世界遺產後不代表能夠永遠列名。過度開發、戰爭或自然災害會對世界遺產造成無可彌補的傷害,因此每一處世界遺產指定地必須定期每六年向世界遺產委員會報告該遺產的保護與發展狀況。若世界遺產指定地遭到嚴重破壞而無法改善時,將會從世界遺產中除名。到2009年止,有31個地點被列入瀕危世界遺產名單,例如阿富汗巴美揚山谷、埃及阿布米納、耶路撒冷古城等都是,而其中阿曼(Oman)的阿拉伯大角羚羊保護區在2007年、德國德勒斯登易北河谷在2009年已被撤銷了世界遺產資格。 世界遺產的損害嚴格來說很大程度都是人為因素。戰爭是最佳遺產殺手,此外因為宗教因素而使一些遺跡遭受無妄之災,比如阿富汗塔利班神學士政摧毀巴米揚大佛;但實際上無節制的觀光與未經良好設計的開發對景區造成莫大的戕害。因為旅遊人口所帶來的空氣與垃圾污染,莫不對世界遺產造成傷害。例如印尼的婆羅浮屠石雕因為過量的二氧化碳而遭致嚴重侵蝕;埃及吉薩金字塔附近原本預計新建機場,幸好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強烈要求才停工。
(轉載:http://www.what.org.tw/w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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