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日

文化創意產業產值

文化創意產業的價值
1. 將創意變成具體的產品,並讓商機不斷複製。
2. 利用創意與設計的加值,讓文化不再是賠錢貨,而且是可以創造經濟價值的產業。

英國產值
1. 全球第一個政策性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國家─英國,根據文化、媒體和體育部的資料顯示,2005年英國創意產業的產值達到990億英磅。
2. 每年九月在倫敦舉辦的100% Design是倫敦設季節的重頭戲,成為許多國際新銳設計師與廠商進軍英國及國際市場的重要踏板。
3. 單就倫敦而言,英國倫敦800萬人口中,有50萬人從事創意產業,創造出每年25到29萬億英鎊的產值,創意產業的貢獻度,已遠遠超越金融服務業,而倫敦亦建立起時尚與前衛設計的領導地位。

美國產值
1. 根據國際知識產權聯盟在2007年1月發表的《Copyright Industries in the U.S. Economy: The 2006 Report》中指出,美國在2005年版權產業的增加值估計為1兆3,881多億美元,占全體GDP達11.12%,對經濟成長的貢獻率高達23.78%。
2. 文化商品不僅超越其他的傳統產業,更為美國帶來1,100多萬個就業機會,美國好萊塢電影、三大電視網製作的電視節目、時代華納的流行音樂輸出,成為全球流行時尚與引領潮流的指標,其影響力可媲美於紐約華爾街金融實力。

韓國產值
1. 從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中重建的韓國,在韓國總統金大中「21世紀是以文化來建立新時代」的氣魄下,成功運用「文化內容產業」帶動韓國創造新的經濟奇蹟。
2. 韓國文化創意產業的產值在2005年達39兆韓圓(約1兆3000萬台幣)占GDP6%,透過韓國娛樂工業的行銷包裝,「裴勇俊」與「李英愛」成功吸金,《紐約時報》更估算「裴勇俊」的經濟效益高達23億美元。
3. 一部《冬季戀歌》為韓國帶來的日本觀光客就高達20萬人次,經濟收入達2.27億美金。
4. 透過韓劇與偶像明星的輸出,帶動了韓國的觀光熱潮,對於韓國文化產業邁向國際、成為世界前五大文化強國的目標又更近加接近。

印度產值
1. 身為金磚四國之一的印度,隨著經濟起飛,所得提高、消費額增加帶動文化娛樂產業,根據PricewaterhouseCoopers(PwC)在2007年公布關於全球娛樂媒體業的報告指出,印度娛樂與媒體產業在2006年的收益達到4,370億盧比,2007年仍持續成長,預估2011年會成長到1兆盧比。
2. 在未來五年內將達到18%的累積成長率,可望成為全球娛樂媒體產業消費額成長最大的市場。
3. 新加坡政府陸續提出「文藝復興城市2.0」、「設計新加坡」、「媒體21」三個計畫推動文化創意產業,規劃將新加坡發展成為一個創意城市。

其他各國產值
1. 芬蘭政府教育部,於西元1997年成立「文化產業委員會」(Cultural Industry Committee)。
2. 南非政府將手工藝、電影和電視、音樂、出版等四大部門列為文化產業,從1997年開始進行文化產業成長策略(The Cultural Industries Growth Strategy)。
3. 中國大陸,在文化部已設立文化市場司,並於2001年3月正式將文化產業納入全國『十五規劃綱要』,視為大陸下一階段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的重要部分,並已發表『2001-2002中國文化產業藍皮書總報告』。

台灣運動與休閒產業展

http://www.leisuretaiwan.com.tw/zh_TW/index.html

文化創意產業

產業定義
(一)聯合國
1. 文化產業(Cultural Industries)指「結合創作、生產與商業的內容,同時其本質上屬於無形資產與具有文化概念,並以智慧財產權保護,而以產品或服務的形式呈現。」
2. 文化產業亦可被視為創意產業(Creative Industries),在經濟學上可稱之為未來性產業(Future Oriented Industries),而科技領域則稱之為內容產業(Content Industries)。
(二)英國
1. 文化產業稱為創意工業(Creative Industries),源自個人創意、技能和才幹的活動,透過知識產權的生成與利用,使其具有潛力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
2. 紐西蘭、香港與英國之定義相同。
(三)台灣
1. 文化創意產業(Culture & Creative Industry)係指源自於創意與文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的生成與運用,使其具有潛力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並促進整體生活環境提昇的活動。
2. 其核心價值(Core Value)在於文化創意的生成(Culture & Creative Production),而其發展關鍵則在於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造性與文化特殊性。

產業要素
1. 符合文化創意產業的定義與產業精神。
2. 具全球或華文市場潛力,可能快速成長形成主流產業。
3. 執行或計畫中六年國發政策。
4. 國際經驗與台灣社會的發展脈絡。
5. 以現行行業標準分類為參考,在既有的產業別中強化以文化與創意加值為核心的價值活動。
6. 注重產業制定的國際性比較與在地性需求。

旅遊與世界遺產

        被列入世界遺產就等於保證了源源不絕的資金與觀光所帶來的大量外匯,為當地提供的就業機會以及當地的硬體的改善等。但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選出世界遺產的目的並非是在於為了觀光,而是要結合國際的力量來保存這些脆弱的古文物與自然景觀。在列入世界遺產後不代表能夠永遠列名。過度開發、戰爭或自然災害會對世界遺產造成無可彌補的傷害,因此每一處世界遺產指定地必須定期每六年向世界遺產委員會報告該遺產的保護與發展狀況。若世界遺產指定地遭到嚴重破壞而無法改善時,將會從世界遺產中除名。到2009年止,有31個地點被列入瀕危世界遺產名單,例如阿富汗巴美揚山谷、埃及阿布米納、耶路撒冷古城等都是,而其中阿曼(Oman)的阿拉伯大角羚羊保護區在2007年、德國德勒斯登易北河谷在2009年已被撤銷了世界遺產資格。   世界遺產的損害嚴格來說很大程度都是人為因素。戰爭是最佳遺產殺手,此外因為宗教因素而使一些遺跡遭受無妄之災,比如阿富汗塔利班神學士政摧毀巴米揚大佛;但實際上無節制的觀光與未經良好設計的開發對景區造成莫大的戕害。因為旅遊人口所帶來的空氣與垃圾污染,莫不對世界遺產造成傷害。例如印尼的婆羅浮屠石雕因為過量的二氧化碳而遭致嚴重侵蝕;埃及吉薩金字塔附近原本預計新建機場,幸好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強烈要求才停工。
(轉載:http://www.what.org.tw/what/)